一、我国非洲猪瘟疫情的流行趋势
1、疫情首发:非洲猪瘟非人畜共患病,政府未雨绸缪早有准备
2018年8月3日,我国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ASF),这是中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沈北新区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的区域已实施管控,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截止目前已经扑杀生猪8116头。
非洲猪瘟是一种急性,发热传染性很高的滤过性病毒所引起的猪病,其特征是发病过程短,但死亡率高达100%。因为临床表现与普通猪瘟类似,故名非洲猪瘟,但两种疫病完全不同。非洲猪瘟病毒属于DNA病毒,普通猪瘟为RNA病毒,所以疫苗不存在交叉保护,截至目前,非洲猪瘟都无有效疫苗可防控,扑杀是唯一手段。
非洲猪瘟病毒(ASFV)是目前已知的唯一一种以媒介昆虫传播的DNA 病毒,其传播方式主要是接触性传播。人类或污染的猪肉、猪肉制品及饲料产品很有可能成为ASFV传播的通道。研究表明,ASFV对反复冻融有很强的耐受性,其在冻结肉中甚至可以存活1000天。
非洲猪瘟非人畜共患病,正常烹饪完全可以消灭病毒,无需恐慌。非洲猪瘟虽然致死率极高,但是猪是非ASFV唯一的自然宿主,除家猪和野猪外,其他动物不感染该病毒,即该病非人畜共害病,虽然对猪有致命危险,但对人却没有危害,对人体健康和食品安全不产生直接影响。从目前的研究情况看,也不太可能出现变异传染人的情况。同时非洲猪瘟病毒对高温敏感,70摄氏度下30分钟即可灭活,因此正常烹饪完全可以消灭病毒,所以居民无需恐慌。而深埋病死猪有一个生物发酵发热过程,特别是生石灰遇水也会产生大量热量,多重措施能够保证彻底杀死病毒。
我国对非洲猪瘟忌惮有加,早有准备,在2015年出台了具有具备实际操作意义的文件,并在北方边境省份等高风险地区多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专项督查。作为全球第一养猪大国,我国对非洲猪瘟一直忌惮有加,早在2012年我国就已出台文件以预防非洲猪瘟,为当前疫情快速控制打下一定基础。早在2012年俄罗斯非洲猪瘟高发之时,农业部就联合质检总局等8个部委局联合发文《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范工作的通知》,并在2015年推出了具备实际操作意义的 《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并在北方边境省份等高风险地区多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专项督查,细则的颁布为本次非洲猪瘟疫情的处理提供了系统的操作方案,有助于各个疫点的疫情被快速控制。
2017年,俄罗斯在距离我国满洲里口岸不足1000公里的伊尔库茨克州再次发生疫情,非洲猪瘟跨境传入我国风险进一步加大,国家质检总局迅速发布《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总体而言,我国虽然是第一次爆发非洲猪瘟,但是得益于国家防范于未然的措施,健全的防控体系,不断提升的经济实力以及强大的国家行政力量,对已发现疫情的疫区处置合理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