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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大代表建议"买卖文物弥补文保经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浏览次数:926

  摘要:王战表示,老百姓可通过文物买卖“发扬中华传统文化”,“老百姓的钱放银行里是负利率,炒股票都赔钱,为什么不能收藏文物呢?这是我们的传统优势。”

  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3月4日,在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分组议案讨论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委副秘书长王战提出议案,希望得到在场代表的支持。其表示,希望修改文物法,适当放开文物市场,地方文保单位可转让部分文物,适当允许民间收藏和买卖。 

  县级博物馆养不起文物 

  王战说自己是搞经济的,和多位文物专家交流、研究文物法后,认为其存在缺陷。他说,虽然文物法有允许民间合法收藏的条款,但事实上90%的文物都是国家财产。“根据规定,埋在地下的文物都是国家所有,不允许民间买卖,对盗窃古文物要严厉打击,但总有人通过非法途径把出土文物送入流通市场,这是很大的问题。” 

  王战称,我国管理着大量文物,但文保能力却很缺失。“文物局编制就80个,但所有馆藏有2000万件,博物馆将近3000个。我去年专门看了一个县一级的博物馆,很震惊。这个县级博物馆里国家一级文物有1000多个,但没有人看。” 

  他说,地方上越穷的地方越有文物,但挖出来了后,人力和安保措施却“养不起”,结果全都堆在库房里,“县里古墓挖出来的一麻袋铜钱就放在库房,你为什么不进入民间,让老百姓收藏呢?” 

  收藏能“发扬传统文化” 

  王战说,近年文物造假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古玩市场99%都是假货。”真品太稀缺,经过非法途径流入市场后,因为“物以稀为贵”而出现虚高的价格。 

  王战表示,老百姓可通过文物买卖“发扬中华传统文化”,“老百姓的钱放银行里是负利率,炒股票都赔钱,为什么不能收藏文物呢?这是我们的传统优势。”其称,这有利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地方文保单位而言,转让一定范围的文物可以增加资金,有利于文物保护。 

  对于开放程度,王战表示应由国家文物局明确可以转让的文物范畴,规定哪些是国家收藏的,哪些是老百姓可以收藏的。 

  用产权交易保文物建筑 

  对于不可复制的历史文物建筑,如前不久被“保护性拆除”的梁林故居,王战说,如果产权可以交易的话,也可以保护下来。 

  “上海名人故居也很多,可能一个小洋房里住了七八户人家,一装空调就是七八个。”他说,“如果产权是明确可以交易的,可以让某个有钱人买下来,政府只要规定,这屋子不管谁住,里外都不能动,这就可以做到两不误,而不是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后人身上。” 

  观点 

  老百姓的钱,放银行里是负利率,炒股票都赔钱,为什么不能收藏文物呢?这是我们的传统优势。 

  如果(历史文物建筑)产权是明确可以交易的,可以让某个有钱人买下来,政府只要规定,这屋子不管谁住,里外都不能动,这就可以做到两不误,而不是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后人身上。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委副秘书长王战 

  买卖文物“行不通” 

  专家不赞同“买卖文物来弥补文保经费不足”想法 

  企业或个人可以用资助、赞助的形式,对文保单位及文博事业进行支持,但依靠买卖文物,变更文物的权属,是肯定行不通的,也是于法无据的。北京博物馆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崔学谙对“买卖文物来弥补文保经费不足”的想法表示不赞同。 

  “文物卖给个人有风险” 

  崔学谙回忆称,这种想法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曾被提出过,但事实证明是行不通的。首先,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这在文物权属上就已明确界定。 

  将馆藏的国有资产转化为个人资产,这种权属变更在法律法规上是行不通的。如果交易给个人,同样存在文物保护的风险,“放在个人手里更加说不清。”崔学谙说,作为文博单位,即便是收藏条件有限,但也必须对于文物的安全负责。藏于博物馆中的藏品,每年都要向财政部门和公安部门上报数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而在个人手中,这种监管难以实现,不排除会带来更大的国有文物流失的情况出现。 

  “支持文博可直接捐款” 

  崔学谙说,目前对于热心支持文博事业的企业和个人,可以采取捐赠或赞助的方式进行。对于支持文博事业的企业和个人,一些文博机构也采取授予表彰证明、挂牌说明等方式进行表彰,让更多的公众知晓这一行为,铭记在文物保护的历史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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