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万安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协议内容:公司拟在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投资建设两个存栏均为10万头育肥小区,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包含流动资金)。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项目的实施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存在期间因市场环境变化或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协议能够顺利履行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畜禽疫病、行业上下游价格波动、项目生产与运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项目投产后的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协议项目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协议中提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要素均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提升公司生猪养殖业务中育肥配套产能,逐步提高公司自主育肥比例,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万安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项目合同书,由公司在万安县投资建设两个存栏均为10万头的育肥小区,项目总投资预计约4亿元人民币(包含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合作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对方名称:万安县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公司与万安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万安县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4亿元人民币,规划建设两个存栏均为10万头的育肥小区,投产后可提供年出栏40万头商品生猪。
乙方必须在甲方所在地注册实施本合同项目的子公司。
2、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分两期建设,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项目开工以相关项目开工手续报批完成为前提。
3、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租赁或流转,以满足项目建设规划需要确定。项目生产建设区域不在禁养区、限养区域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成专项工作组,协助乙方办理各项手续、验收和证照。
2、积极协助乙方争取相关扶持政策、补贴政策。
3、保障乙方项目公司的建设、经营不受阻扰。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在甲方所在地注册实施本合同项目的子公司。
2、投资建设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3、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要严格落实环保要求。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且乙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生猪养殖业务中育肥配套产能,促进公司提高自主育肥比例,符合公司利益。
五、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项目实施周期预计较长,存在期间因市场环境变化或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协议能够顺利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项目的实施需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流转)手续及其他报批手续,相关手续的办理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施工周期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本协议项目的投资总金额较大,项目存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
致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同时,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等方面的变化有可能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或偿债压力,增加公司财务风险。
(四)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畜禽疫病、行业上下游价格波动、项目生产与运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项目投产后的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五)本协议项目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协议中提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要素均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