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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认定8家实验室具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04  浏览次数:851
日前,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布公告,指定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等8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接受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种猪场、规模化养猪场、猪源性单一饲料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委托,开展生产、调运等环节的非洲猪瘟委托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按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扩展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范围的通知》(鲁牧疫控发〔2019〕2号)要求,日前,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组织省内符合条件、具备病原学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比对。经比对,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等8家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全部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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