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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解除封锁!江西非洲猪瘟疫区传来好消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8  浏览次数:337
导读: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家猪、野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所有品种和年龄的猪均可感染,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可达100%,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传染病,不会传染给人类,但对生猪生产危害重大。   好消息传来!   江西非洲猪瘟疫区日前全部解除封锁!   据了解,1月10日,经评估验收合格,九江市柴桑区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此前,万年县、鄱阳县分别于2018年12月23日、29日解除封锁。至此,全省3起非洲猪瘟疫情已全部解除封锁,恢复为非洲猪瘟非疫情省份。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能解除封锁、   有何程序呢?   1月15日,   中国江西网记者来到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解。   经6周连续监测疫区未发现新病例和监测阳性   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有关人员介绍,柴桑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柴桑区人民政府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和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要求,紧急采取了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置措施。   经6周连续监测排查,疫区内未发现新的病例和监测阳性。九江市农业局及时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并采集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和监测结果,专家组认为验收结果符合关于疫区解除封锁的有关规定,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按规定于1月10日发布解除封锁令。   封锁消毒42天后未发现传染源可申请解除   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是如何进行的呢?据畜牧兽医处工作人员介绍,要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的评估验收标准规范执行,疫区封锁令解除期限为,疫点和疫区内最后一头猪扑杀完毕并无害化处理,按规定程序进行封锁消毒42天后,经过环境抽样监测,未发现传染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疫区封锁令解除,其程序为首先要提出申请,由发布封锁令所在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向所在地上一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解除封锁评估验收申请。   其次是组织验收,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专家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处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撰写评估报告,而验收工作组成的专家组,要求由4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兽医人员和1名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组成,其中具有高级兽医师职称的专家不少于1名。   第三是解除封锁,评估合格后,由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向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由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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