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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由来已查明,6名相关人员被刑事拘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1  浏览次数:608
16号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就全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到目前为止,疫情仍控制在沈阳市,省内其他地区未发现异常,本次疫情得到稳定控制,疫情溯源工作仍在进行。   疫情已得到稳定控制   据了解,8月3日11时,经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街道五五社区发 生非洲猪瘟疫情,为我国首次发现该疫情。   疫情发生后,沈北新区政府及时发布封锁令,设置消毒检查站,对疫点、疫区内存栏的8116头生猪全部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严格消毒。   关闭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禁止生猪及其产品调出。停止沈阳全市生猪及未经高温处理的猪肉产品外运,防止疫情传出。农业农村部专家组紧急开展了疫情追踪溯源工作。   目前,农业农村部、省、市、区各级工作人员200余人仍工作在第一线,继续进行疫情追溯、疫区后续监管等工作。截至8月14日,沈阳市没有再新发疫情,疫情已得到稳定控制。   现已查明,发病户张某曾于7月5日从浑南区高坎镇小仁境村王某家买入45头生猪。农业农村部专家组在王某养猪场的粪便样品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   经公安部门连夜对王某询问,交待最后一次引猪,是3月24日从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单某处购进100头小猪,加上原有猪当时总计存栏约280头,4月份猪群陆续出现发病死亡后开始出售,除卖给张某45头外,其余卖给经纪人,去向已查清。   公安部门以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已依法对王某等6名相关人员予以刑事拘留。   市场上购买的肉可放心食用   省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处处长高建村表示,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处置有关规定,本次疫情对疫区的所有生猪进行了扑杀,病死猪和扑杀的生猪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为严格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农业农村部制定了专门技术规范。   这次无害化处理是完全遵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的。   具体方法是对疫区内的猪采取无血电击扑杀,采用相对封闭的运输方式运至无害化处理场。   无害化处理场选择在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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