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8月3日发布非洲猪瘟Ⅱ级疫情预警,确认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地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禁止所有生猪及易感动物和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保障猪肉产品的消费安全。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唯恐不乱,传出长春人吃了沈阳问题猪肉而致死的谣言,引起社会公众对猪肉是否安全的恐慌。
此时,作为专业的国家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团队,我们必须负责任的发声:
尽管非洲猪瘟来了,
但是猪肉是安全的,
能吃,能吃,能吃!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接下来,我们就为大家梳理一下非洲猪瘟暴发和猪肉安全消费的相关问题,以消除大家的疑虑。
问题1:非洲猪瘟是一种什么病?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其强毒株对生猪致病率高,最高可达100%。目前尚没有可用于治疗的特效药,也没有可用于预防的疫苗,所以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必须对猪群进行扑杀并做无害化处理。
猪主要通过接触非洲猪瘟病猪或者受非洲猪瘟病毒污染的物品或被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蜱叮咬后而感染,其直接与感染猪接触后的潜伏期为5-19天,被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感染蜱叮咬后的潜伏期不超过5天。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重点防控的外来病。但是我们不用太担心,因为:
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
非洲猪瘟病毒不感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