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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全国联网遏制假酒流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09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200

        作为世界酒类生产和消费大国,我国商务部着手研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用2至3年时间,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建成覆盖全国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体系,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通,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

  酒作为大众消费品涉及高、中、低档等几大类,是消费品中消费额大、利税比重高、影响民生的重要商品。记者从商务部8日在遵义召开的酒类流通随附单电子化试点工作会上了解到,当前,在酒类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酒类流通存在缺乏统一准入标准、企业规模参差不齐等问题,客观上造成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时有发生,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王炳南司长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科学、健康的饮酒逐步成为酒类消费的主流理念。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流通,一直是酒类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当前解决问题关键要转变工作思路,利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整合生产、流通管理信息,推进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体系建设。

  王炳南说,我国加入WTO以来,酒类行业与国际接轨越来越紧密,利用溯源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是世界范围内的通行做法和普遍趋势。我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着手研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酒类流通溯源管理网络平台。平台设为部、省、市、县四级,对进入溯源平台的酒类商品进行编码与跟踪追溯,实现从酒类"生产-批发-零售-消费"全过程的溯源管理。

  针对我国酒类行业发展现状,商务部将建设与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二维码技术、机打随附单(包括手写)三种溯源模式相匹配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平台。企业根据自身经济管理水平、信息化条件等,自主选择不同的溯源模式。

  据悉,商务部正在研究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电子化试点工作。以管理基础好、积极性高、属于酒类商品主产区或主销区为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省(区、市)作为试点地区。同时,以企业知名度高、业务覆盖广,产品跨多个省区,守法经营的酒类流通企业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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